35~55岁为乳癌好发年龄
有关乳腺癌的确切病因虽然还未能完全明确,但一般认为与卵巢功能、遗传因素、婚育及哺乳等因素有密切关系。因此乳腺癌主要发生于青春期以后的成年妇女,35~55岁为好发年龄,约占全部患者的75%。大量的临床资料说明了这点。有以下情况就要谨防乳腺癌的发生。
1.13岁以前即有月经初期或至50岁还未停经的妇女,得乳腺癌的机会较多;
2.妇女婚后没有生育的,乳腺癌的发病率比已生育的高;
3.生育后一直未哺乳或哺乳期过长或过短的,得乳腺癌的机会比正常哺乳者要多;
4.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妇女,患乳腺癌的机会明显高于没有乳腺癌家族史者;
5.独身未婚妇女较已婚妇女易患乳腺癌,且年岁越大这种倾向愈加明显;
6.一侧已得过乳腺癌的,对侧再患癌的机会比正常未得癌的可能性要大;
7.乳腺因各种原因反复多次接受放射线的,也可增加患癌的机会;
8.常食脂肪而肥胖的妇女。